知識產權商務與合同服務

企業一旦擁有自家品牌或 ODM 產品,就要用知識產權合同鎖住權利。本所知識產權商務部有超過 10 年企業代理經驗,協助企業起草製造、合資、保密、獨家經銷、授權等 10 類商業文件,並就侵權風險提出相應的行政措施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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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起草或審閱知識產權合同,歡迎直接聯絡以下同事。

江炳滔律師

江炳滔律師

法學學士

電郵:enquiry@bk.com.hk

一般查詢:(852) 3105 5100

為什麼知識產權合同越來越重要?

十幾年前,香港和中國的企業還不太了解知識產權合同的重要性。近年,企業開始關心與製造商的協議和獨家經銷合同 —— 這可能是因為更多中國內地及香港企業擁有自己的品牌和 ODM 產品。

合同為企業帶來的兩項好處

  • 合同中明確規定了企業及其商業夥伴的權利和義務;
  • 由於當事方受合同約束,企業的業務夥伴不會輕易進行侵權活動。

建議準備的十類商業文件

我們建議企業準備以下商業文件,以保護自身利益:

  • 兩方製造商協議
  • 三方製造商協議
  • 合資協議
  • 勞動合同
  • 保密協議
  • 買賣協議
  • 獨家經銷協議
  • 授權協議
  • 版權分配
  • 股東協議

避免被裁定侵權的行政措施

根據《版權條例》(第 528 章)第 118(3) 條、《商品說明條例》(第 362 章)、《2007 年版權(修訂)條例》及《2009 年版權(修訂)條例》,企業若被罰款或留有犯罪記錄,可能被裁定侵犯版權或註冊商標。因此,我們建議企業採取以下行政措施保護自身利益:

  1. 向員工發出通知,要求他們檢查電腦及周圍環境是否存在侵權產品和軟件;
  2. 在採購合同中訂明企業不得進行任何侵權活動,並要求供應商就侵權行為作出賠償;
  3. 透過提供知識產權資訊及課程,教育採購人員和銷售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