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告信服務
發現侵權貨,第一步通常是向侵權人發出警告信(停止及終止函),要求對方停止侵權、披露供應商資料及賠償損失。本所代發警告信 HK$4,200 起;如你收到他人的警告信,我們亦提供回覆及保函服務,HK$8,200 起。本所警告信團隊自 2005 年成立,已為客戶發出超過 1,000 封停止及終止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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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發出警告信或應對收到的警告信,歡迎直接聯絡以下同事。
什麼是警告信?發信有什麼作用?
警告信(停止及終止函)的定義
停止及終止函是版權、註冊外觀設計、專利或商標的擁有人,向可能侵犯其知識產權的一方發出的通知。信中會詳細列明公司所享有的權利(例如版權、註冊外觀設計、專利及/或商標),並要求侵權人同意若干條件。
發函通常要求什麼?
- 終止所有侵權活動,並承諾不再進行任何侵權活動;
- 披露有關侵權產品的供應商和購買者的資料,包括收據和發票;
- 交付所有剩餘的侵權產品存貨;及
- 補償損失和費用。
為何大多數收信人會合作?
停止及終止函必須連同證明公司權利的信息和文件一併發出。由於大多數侵權人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銷售侵權產品,只要公司在信中清楚列明訴因、證據及要求,大多數收信人都會停止侵權行為,甚至披露侵權產品供應商的身份,有助公司追蹤侵權活動的來源並採取進一步的適當措施。
發現侵權貨,為什麼要盡快發警告信?
當正版產品在市場上流行,侵權產品便會隨之出現。透過互聯網、展覽會和雜誌,侵權產品的製造商可以輕易接觸貿易公司,以分銷侵權產品。一旦公司遇到侵權活動,最明顯的影響是該產品的價格會在短時間內急劇下降,產品的使用壽命亦會縮短。
若知識產權擁有人採取非干預政策,侵權活動將會持續,最終市場上會出現愈來愈多價格低得多的侵權產品,與原產品競爭。要避免銷售量因上述原因減少,公司應採取防偽措施的第一步:向侵權者發出停止及終止函。
警告信服務收費
警告信服務分為「發出」與「應對」兩類,收費如下:
| 發出中止令函 | HK$4,200 |
| 向侵權人發出停止和終止通知函 | |
| 向客戶報告 |
| 收到停止和終止信件 | HK$8,200 |
| 為停止和終止信件提供建議 | |
| 發出保函和回信 | |
| 向客戶報告 |
本所警告信團隊的工作範圍
本所「停止與終止信函」團隊成立於 2005 年。團隊成員會定期在互聯網上搜索與客戶產品相關的侵權活動,透過發出停止及終止函為客戶提供建議,協助停止侵權活動、追蹤侵權產品來源,並收集起訴證據。在過去多年,我們已為客戶發出超過 1,000 封停止及終止函。收到客戶指示後,團隊會:
- 針對侵犯客戶知識產權的產品進行搜索;
- 向以下機構發出停止及終止函:
- 侵權者,包括零售商、貿易公司和製造商;
- 互聯網服務提供商,或採購及協助侵權者刊登侵權複製品的雜誌出版商;
- 與侵權人處理和解協議及/或承諾契據。
我們相信,我們的團隊可以為客戶提供經濟、及時和有效的服務,以停止侵權活動。
發出與收到警告信的實務建議
- 定期在互聯網、展覽會及雜誌巡查與你產品相關的侵權活動,及早發現、及早發函。
- 發函時應附上證明權利的文件(註冊證、版權資料等),並清楚列明訴因、證據及要求。
- 除了侵權者,亦可向互聯網服務提供商、雜誌出版商等協助侵權的機構發函,切斷侵權產品的分銷渠道。
- 如你收到他人的警告信,切勿置之不理 —— 應盡快諮詢專業意見,評估對方理據並及時回覆或發出保函。
- 與侵權人達成和解時,應以和解協議或承諾契據形式落實,確保對方承諾停止侵權並可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