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告信服務

發現侵權貨,第一步通常是向侵權人發出警告信(停止及終止函),要求對方停止侵權、披露供應商資料及賠償損失。本所代發警告信 HK$4,200 起;如你收到他人的警告信,我們亦提供回覆及保函服務,HK$8,200 起。本所警告信團隊自 2005 年成立,已為客戶發出超過 1,000 封停止及終止函。

聯絡我們的警告信部門

如需發出警告信或應對收到的警告信,歡迎直接聯絡以下同事。

江祐正

江祐正

UK Solicitor, LL.B., LL.M

電郵:enquiry@bk.com.hk

一般查詢:(852) 3105 5100

什麼是警告信?發信有什麼作用?

警告信(停止及終止函)的定義

停止及終止函是版權、註冊外觀設計、專利或商標的擁有人,向可能侵犯其知識產權的一方發出的通知。信中會詳細列明公司所享有的權利(例如版權、註冊外觀設計、專利及/或商標),並要求侵權人同意若干條件。

發函通常要求什麼?

  • 終止所有侵權活動,並承諾不再進行任何侵權活動;
  • 披露有關侵權產品的供應商和購買者的資料,包括收據和發票;
  • 交付所有剩餘的侵權產品存貨;及
  • 補償損失和費用。

為何大多數收信人會合作?

停止及終止函必須連同證明公司權利的信息和文件一併發出。由於大多數侵權人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銷售侵權產品,只要公司在信中清楚列明訴因、證據及要求,大多數收信人都會停止侵權行為,甚至披露侵權產品供應商的身份,有助公司追蹤侵權活動的來源並採取進一步的適當措施。

發現侵權貨,為什麼要盡快發警告信?

當正版產品在市場上流行,侵權產品便會隨之出現。透過互聯網、展覽會和雜誌,侵權產品的製造商可以輕易接觸貿易公司,以分銷侵權產品。一旦公司遇到侵權活動,最明顯的影響是該產品的價格會在短時間內急劇下降,產品的使用壽命亦會縮短。

若知識產權擁有人採取非干預政策,侵權活動將會持續,最終市場上會出現愈來愈多價格低得多的侵權產品,與原產品競爭。要避免銷售量因上述原因減少,公司應採取防偽措施的第一步:向侵權者發出停止及終止函。

警告信服務收費

警告信服務分為「發出」與「應對」兩類,收費如下:

發出中止令函 HK$4,200
向侵權人發出停止和終止通知函
向客戶報告
收到停止和終止信件 HK$8,200
為停止和終止信件提供建議
發出保函和回信
向客戶報告

本所警告信團隊的工作範圍

本所「停止與終止信函」團隊成立於 2005 年。團隊成員會定期在互聯網上搜索與客戶產品相關的侵權活動,透過發出停止及終止函為客戶提供建議,協助停止侵權活動、追蹤侵權產品來源,並收集起訴證據。在過去多年,我們已為客戶發出超過 1,000 封停止及終止函。收到客戶指示後,團隊會:

  • 針對侵犯客戶知識產權的產品進行搜索;
  • 向以下機構發出停止及終止函:
    • 侵權者,包括零售商、貿易公司和製造商;
    • 互聯網服務提供商,或採購及協助侵權者刊登侵權複製品的雜誌出版商;
  • 與侵權人處理和解協議及/或承諾契據。

我們相信,我們的團隊可以為客戶提供經濟、及時和有效的服務,以停止侵權活動。

發出與收到警告信的實務建議

  1. 定期在互聯網、展覽會及雜誌巡查與你產品相關的侵權活動,及早發現、及早發函。
  2. 發函時應附上證明權利的文件(註冊證、版權資料等),並清楚列明訴因、證據及要求。
  3. 除了侵權者,亦可向互聯網服務提供商、雜誌出版商等協助侵權的機構發函,切斷侵權產品的分銷渠道。
  4. 如你收到他人的警告信,切勿置之不理 —— 應盡快諮詢專業意見,評估對方理據並及時回覆或發出保函。
  5. 與侵權人達成和解時,應以和解協議或承諾契據形式落實,確保對方承諾停止侵權並可強制執行。

警告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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