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 17, 2023 | 如何阻止以侵权商标作为公司名称以作招徕或误导客户
香港公司名称注册「先到先得」——
「只要拟注册的公司名称与现存公司名称不「相同」,该公司名称将会获准注册。倘若有人 (例如商标持有人)于公司注册一年内提出反对,「公司注册处」有权指令公司更改名称。 」
若果商标拥有人身处外国 (例如中国或美国),他们于一年内察觉到侵权公司名称的存在绝不容易。换言之,侵权商标公司极容易瞒天过海,成功注册使用载有侵权商标的公司名称。
现实中,往往是在侵权公司在香港使用侵权公司名称作招徕或蒙骗客户之时,客户上当受骗,商标拥有人才发现自己的商标被盗用。
商标被盗用,商标拥有人绝不能坐视不理,而应积极考虑采取多种手段来阻止侵权公司继续使用侵权商标。
若果商标拥有人已于香港拥有相关注册商标,它除可透过普通法(Common Law) 中的「影射」 (即Passing Off) 法例,还可基于「侵犯注册商标」(即Infringement of Registered Trademark) ,于香港高等法院起诉侵权公司,要求法庭颁布以下命令:-
1. 更改名称命令—— 命令侵权公司更改公司名称,不得使用侵权商标及与之相似的名称
2. 永久禁制令—— 永久禁制侵权公司及其董事等以后不得使用侵权商标及与之相似的名称
3. 披露命令——命令侵权公司披露所有与侵权名称相关的商业行为及文件
4. 交付命令—— 命令侵权公司将所有载有侵权名称的物品,例如:公司盖印、信纸等等销毁或交付交给原告人、
5. 损失命令、和
6. 讼费命令。
根据经验,八九成以上的被告人均不应讯。即是说,当商标拥有人 (案中的原告人) 送达告票给侵权公司 (被告人) 的注册地址后,被告人并没有于指定时间内 (即42天内) 向法庭提交答辩书。那样,原告人便可申请缺席聆讯。
即使被告人答辩,原告人亦可考虑「简易程序申请」 (即Order 14 Application),于4至6个月内完结官司。
「公司注册处」收到禁制令后,会指令侵权公司更改名称。若侵权公司不遵照指令更改名称,「公司注册处」会将侵权公司的名称改为其公司注册编号,即注册编号XXXX有限公司。
根据经验,若果商标拥有人放任商标被盗用或登记为公司名称,侵权公司将会“变本加厉”。所以笔者建议商标拥有人若遇到以上情况,应尽早行动。
江炳滔律师事务所L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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