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的判决和执行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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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冯念楷律师(法学学士,法学硕士,P.C. LL)

电邮:

enquiry@bk.com.hk

电话:

(852) 3105 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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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陳紀遙 (B.S.)

电邮:

enquiry@bk.com.hk

电话:

(852) 3105 5100

法院命令

在知识产权诉讼结束时,法院将根据原告的请求批准以下命令:-

  1. 1. (关于侵权)禁制令,披露令,交货令,损害赔偿令和成本令;
  2. 2. (关于撤销注册)声明,撤销令和费用令;

我们的判决和执行部门

大约50%的被告会违反法院的命令。如果违抗行为很严重,例如被告在收到禁制令后仍继续销售侵权产品,我们将根据客户的指示向法院申请强制令和/或扣押令。

如果被告拒绝支付客户要求的费用,我们将代您进行大约3个月的征税程序。

随后,如果被告在征税程序后继续拒绝支付费用,我们将考虑启动以下程序:

  1. 被担保人诉讼;
  2. 收费单程序;
  3. 执行扣押债务人财产令状;
  4. 破产程序;
  5. 结束程序。

最常见的执法方式

根据我们的经验,申请委托命令和启动税收程序将是执行判决的最常见方法。

发出禁制令后,约有10%的被告会继续销售侵权产品。我们将根据《高等法院规则》第52号命令申请交付委托令。

大约60%的被告不同意所要求的费用。因此,我们将启动征税程序以评估成本和损失。

判决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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