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 25, 2022 | 美國商標異議
商標異議
美國商標申請在公告後,公眾有權對商標申請提出異議。
異議人必須在商標申請公告之日起30天內向美國專利商標局提交異議通知書。但是,如果預期在30天之內未能提交,可以向USPTO申請延長提交異議通知書的期限。
異議人需要在異議通知書中解釋為什麼申請的商標不應註冊,即反對理由,商標申請人需要對異議作出答辯。答辯必須在收到異議通知書後30天之內提交。
一般美國商標評審和上訴委員會將安排審理日期。聽取雙方陳述和作出裁決。但是,如果異議人和申請人事前達成和解,則沒有必要展開訴訟程序。
例如,雙方可以共存協議方法和解,尤其是在雙方商標均已在市場上並存很長時間,並沒有令消費者産生任何混淆,則毋需經過商標評審和上訴委員會程序以解決商標異議。
另外,為免浪費金錢面對商標異議,在商標申請前進行商標檢索可以找出可能引起爭議的在先商標,已作出適當佈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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