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 10, 2022 | 中國適用商標無效宣告的場景和應用
中國適用商標無效宣告的場景和應用
根據《商標法》第四十四條,商標無效宣告是指商標註冊後,如果存在不符合商標註冊條件的情形,由商標局依職權宣告無效,或者經權利人向商標評審委員會請求,由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是否宣告商標無效的制度。通常來說,需要啟動無效宣告程式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幾種:
1、在初審公告期內未被權利人監測到,核准註冊後,權利人發現該商標有損自身權益,提起無效宣告。
2、如果一件商標被提出異議但未成功,則該商標直接予以註冊。原異議人只能在商標註冊後進一步提起無效宣告。
3、申請注冊商標過程中,申請人發現相同或類似商品(服務)上已存在他人注冊商標,選擇提起無效宣告以排除註冊障礙。
4、權利人針對他人已註冊的近似商標進行專項清理,提起無效宣告。
5、經營者使用商標過程中被他人提起侵權訴訟,為避免敗訴並確保繼續使用商標,對維權者所依據的權利商標提起無效宣告。
6、行業內通用詞語被註冊為商標後,相關經營者為解除使用妨礙而提起無效宣告。
7、遇到部分仿冒者以注冊商標為“擋箭牌”實施侵權行為時,有的權利人會針對被作為侵權工具的注冊商標提起無效宣告
無論是有針對性地提出無效宣告,還是僅僅是出於專項清理工作,都是為了有效維護了商標顯著性。這是企業智慧財產權管理發展到成熟階段的一種做法,即品牌成長後,對商標註冊領域的歷史遺漏問題進行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