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 20, 2021 | 中國著名黃酒企業在香港商標案中成功撤銷惡意商標註冊
中國著名黃酒企業在香港商標案中成功撤銷惡意商標註冊
“沈永和”是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沈永和酒厂的前身。“沈永和”创建于清代康熙三年(公元1664年),是绍兴酿酒行业中历史最悠久的,也是中国黄酒行业单产量最大的酒厂。它是绍兴著名的酿酒基地。
中國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在中國成立的有限公司,地址在中國浙江省紹興市北海橋。
中國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於1994年6月30日,由早於1664年創立的沈永和酒廠與在1986年成立的紹興市釀酒總公司聯合組建而成,是紹興市政府授權的國有資產經營單位。中國國務院確定的520戶國家重點企業之一,以及內地最大的黃酒生產經營企業。
中國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於2012年於香港發現了涉訟商標
的註冊,指定商品為第33類的“果酒(含酒精)、燒酒、葡萄酒、酒(飲料)、白蘭地、日本米酒、酒精飲料(啤酒除外)、汽酒、黃酒、料酒”。其涉訟商標註冊人為一位馮姓人仕,但與中國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並沒有關聯。
中國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於是對涉訟商標提出商標註冊無效申請。審裁官在分析案件的理據及證據後,認為註冊擁有人的意圖是“不真誠的”。商標擁有人顯然已早知悉沈永和商標的存在及沈永和商標在酒類市場的聲譽,因此就第33類貨品提交一個包含“沈永和”三個字的商標註冊申請,意圖借助沈永和商標的名聲從中牟取利益。毫無疑問,按照註冊擁有人所知道的事實,註冊擁有人申請註冊涉訟商標明顯屬不誠實的行為,並不符合有關行業中合理及具備經驗的人士的可接受商業行為標準。涉訟商標的註冊因而被撤銷。

中國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商標概述圖(節錄自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