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著名黄酒企业在香港商标案中成功撤销恶意商标注册 12.14.2020
“沈永和”是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沈永和酒厂的前身。“沈永和”创建于清代康熙三年(公元1664年),是绍兴酿酒行业中历史最悠久的,也是中国黄酒行业单产量最大的酒厂。它是绍兴著名的酿酒基地。
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在中国成立的有限公司,地址在中国浙江省绍兴市北海桥。
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6月30日,由早于1664年创立的沈永和酒厂与在1986年成立的绍兴市酿酒总公司联合组建而成,是绍兴市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经营单位。中国国务院确定的520户国家重点企业之一,以及内地最大的黄酒生产经营企业。
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于2012年于香港发现了涉讼商标 的注册,指定商品为第33类的“果酒(含酒精)、烧酒、葡萄酒、酒(饮料)、白兰地、日本米酒、酒精饮料(啤酒除外)、汽酒、黄酒、料酒”。其涉讼商标注册人为一位冯姓人仕,但与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并没有关联。
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于是对涉讼商标提出商标注册无效申请。审裁官在分析案件的理据及证据后,认为注册拥有人的意图是“不真诚的”。商标拥有人显然已早知悉沈永和商标的存在及沈永和商标在酒类市场的声誉,因此就第33类货品提交一个包含“沈永和”三个字的商标注册申请,意图借助沈永和商标的名声从中牟取利益。毫无疑问,按照注册拥有人所知道的事实,注册拥有人申请注册涉讼商标明显属不诚实的行为,并不符合有关行业中合理及具备经验的人士的可接受商业行为标准。涉讼商标的注册因而被撤销。
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商标概述图(节录自百度百科)